1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此次审理的被告为行贿者。该案件源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的腐败窝案。
被告人李某某在2011年至2023年期间,向纳溪区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和耗材,并向该医院原院长丁友明、原党委书记易显树、原副院长熊殿辉行贿,共计2500多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李某某大部分行贿款项并未直接交付给院领导,而是由其代持,总计2300多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某部分行贿行为未遂,并且他积极退赃,因此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成立于1943年,是一家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拥有500张编制床位。2023年7月和8月,该院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相继被查。其中,熊殿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而其他两位涉案人员的案件信息尚未公开。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医药领域行贿方受到的惩罚较受贿方更为严厉。
熊殿辉,原纳溪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自2011年升任副院长并分管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后,开始收受李某某的贿赂。2012年春节前,熊殿辉首次收受李某某的贿赂,金额为3万元。随后,李某某的公司被选定为医院的医用耗材供应商。两人之间的往来日益密切,熊殿辉每年按照耗材销售金额的3%收取回扣。为了规避监管,李某某频繁更换公司名称,以11家公司的名义向医院供应耗材,并在2012至2021年间,17次向熊殿辉行贿共计226万元。
在四川纪委拍摄的反腐纪录片中,熊殿辉透露了自己受贿的心态。他认为,由于工作关系,自己认识了许多商人老板,但觉得他们没有文化、没有文凭,却能过着奢侈的生活,而自己仅凭正常收入无法享受同样的生活,因此开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川检察部门调查发现,2012年至2022年,熊殿辉在医用耗材采购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0次。他将受贿所得藏于医院家属楼的空置旧房中,并用于娱乐场所消费和宴请,每年花费数十万元。2023年8月,熊殿辉被查。2024年2月,他被开除公职;同年7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
尽管熊殿辉是医院耗材采购腐败的核心人物,但他之所以能够大肆收受回扣,也与上级领导的授意有关。熊殿辉供述,他认识李某某是由时任院长丁友明介绍的。
丁友明和易显树在当地医疗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丁友明自1991年起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工作,2003年起担任院长,直至被查。在他的领导下,医院顺利通过了二甲复评,并在2016年启动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的创建。丁友明还建立了区级影像会诊中心,骨科、妇产科被确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17年,医院实现总收入1.98亿元。丁友明不仅是医院管理的领导者,也是知名的外科医生,曾开展多项手术,并获得多项荣誉。
易显树,医院另一位被查的党委书记,同样是一位资深的骨科医生,担任市级学科带头人,并被评为纳溪区的拔尖人才。2023年7月,丁友明被四川纪委通报接受调查,这标志着医院腐败窝案的揭露。丁友明被查的次月,易显树和熊殿辉一起出席活动,宣誓廉洁诚信行医。不久之后,两人相继被查。